中共成都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关于推选中共成都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各在蓉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经研究并报请省行业党委批准,中共成都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拟20263召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工作规定,为严格规范代表推选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代表名额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四条条规定,结合我市行业实际,确定代表名额163,其中:市财政局代表4名,会计师事务所代表159名。代表名额根据各选举单位党员数量和工作需要统筹分配

二、代表条件

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为具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会计师事务所的代表,其党员组织关系需归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统一管理。代表要体现先进性和纯洁性,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近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惩戒和党内纪律处分

三、代表产生办法

各选举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人的意见,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四、代表资格审查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市行业党委将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的党代会代表选举、上报工作,请202636日前将代表候选人推荐表(详见附件)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报送至邮箱1210678825@qq.com,联系人:黄洋,联系电话:028-86045471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做好党代会代表推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明确责任,扎实稳妥推进各项工作。

(二)严格程序,发扬民主。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规定,精心组织安排,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确保推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三)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行业党代会代表推选工作要求,统筹开展宣传教育。围绕党的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法律意识教育等方面,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使党员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履行义务,确保推选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1.中共成都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第二次党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中共成都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第二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信息表

 

 

中共成都市注册会计行业委员会

2026227